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据教育部网站9月12日消息,教育部近日下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制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规则,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校园培训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总体要求。本规定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3岁以上中小学生,非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行为。要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遵循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校外培训,创造有利于学生成长和成才的良好环境。

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如何处罚?

答: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属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禁止的违法行为。一些“黑色机构”进行恶性竞争,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扰乱行业生态。损害家长和学生的权益。《办法》 第十七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授权,对未经授权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认定,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许可进行校外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地或者有特定网站、应用程序的在线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人以上,并有相应的组织架构和分工的,构成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批准,将责令停止组织活动,并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https://m.zmdlife.com/6247.html

(0)
上一篇 2023年9月12日 上午10:53
下一篇 2023年9月12日 上午11:56

相关推荐